#METOO#[我們可不可以不勇敢]
#METOO#[我們可不可以不勇敢]
【我們可不可以不勇敢?】
🔎陳品鈞律師
當年紅極一時的綜藝節目「我愛黑澀會」,是很多七年級生共同的回憶,也是女明星的搖籃,如鬼鬼、丫頭、Apple、彤彤、小薰,都是在節目中出道,如今貴為天王嫂的昆凌,當年也曾以「Hannah」為名參加節目。
不過當年擔任節目主持人的「黑人」陳建州,近日卻被黑Girl第一代成員兼隊長、節目助教的「大牙」周宜霈在臉書控訴,在2012年7月18日凌晨被當時的老闆黑人陳建州直闖飯店房間性騷擾,雖然黑人立即委任律師發聲明否認,但是網友還是一面倒的支持大牙,也許是不想一世英名毀於一旦,黑人在2023年6月28日正式提告大牙侵害名譽,並求償1000萬元。
👍首先是稱讚大牙的勇氣。
#大牙妳絕對不會是一個人
大牙雖然不是這波臺灣Me Too第一個站出來發聲的被害人,但她指控的對象絕對是目前為止最大尾的,黑人陳建州如今可是橫跨體育界、演藝圈、企業界的大牌人物。
其次是即便不認同,也不得不佩服黑人的公關危機處理。
過去名人政治家們進行認知作戰時,最喜歡去地檢署按(ㄆㄞ)鈴(ㄓㄠˋ)申(ㄉㄚˇ)告(ㄎㄚˇ)誹謗罪,司法程序曠日廢時,只要訴訟結果還沒出來,都是惡意栽贓抹黑,被記者問煩了,一句「司法會還我公道」也不會顯得心虛,不過誹謗罪的成立必須要有「故意」(因為「真實惡意原則」這道門檻,讓誹謗罪的成立很困難),再加上鄉民創造的「法院認證」概念(告不成就是法院認證的XX),都讓公眾人物提告誹謗罪的風險大大上升。
為此,到法院民事庭提告侵害名譽權賠償,有逐漸成為公關操作主流的趨勢(地檢署表示溫馨),一來沒有真實惡意原則來限縮「故意」的成立,二來即使沒有故意,「過失」也能成立侵權責任,2022年天堂M紫布事件,遊戲橘子不忍了提告丁特,也是選擇民事求償(雖然最後也沒告成,畢竟本來贏的機率就跟紫布機率一樣低),而黑人如今選擇提告民事,確實能大大提升勝訴的機率,至於1000萬的求償金額和捐給公益團體,則是作秀意味濃厚,要知道馮光遠當年諷刺金溥聰是法院認證的男妓,賠償金額也才區區50萬。
📣但是,不曉得黑人陳建州知不知道,過去曾有位醫師名人,因為被一名女性發文暗指遭強吻,為了自清和逼該名女性刪文,「不得不」對該名女性提告誹謗,不料卻引燃該名女性的戰火,正式對該醫師提告強制猥褻,導致更多女性加入提告行列,最後該醫師被法院判決強制猥褻罪成立定讞,且必須入監服刑,該起案件的人證、物證甚少,幾乎僅憑被害人的證詞就定罪,畢竟「一名女性何須冒著自毀清名的風險誣陷遭他人性侵」?
大牙曾說過不會提告追究黑人的性騷責任,但這是在反遭黑人提告之前。黑人也許自認掌握了關鍵證人(比如當年的化妝師朋友和閨蜜),但別忘了,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