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法官生涯故事集錦 】
陳世淙 主持律師
《機運》
一、「先生緣主人福」
最高法院有位法官,有一年在台大醫院健康檢查,發現攝護腺腫瘤指數異常。經門診一系列檢驗,確定係攝護腺癌第三期,乃與台大醫院門診醫師商定冷凍治療。
排定時間後,該醫師突稱該時間其在國外,要將該法官轉介國泰醫院,由其同學為該項治療,被該法官所拒。嗣該法官決定在台大醫院作化療,該醫師遂轉介給化療醫師處理。
門診時,該化療醫師檢視病歷及檢驗報告,認尚無須化療,為根除手術即可。乃轉介當時為副院長之「攝護腺腫瘤權威賴明坤教授」作根除手術。結果非常成功,迄今未再復發。
同一時間,同院另位法官在他醫院,亦驗出攝護腺癌第一期,選在台北市忠孝醫院,以達文西手術根除,竟然根除未淨,未久即復發,更進而補作化療,始治療成功。
台灣有句俗話說:「先生緣,主人福。」意指病人如有福分,即可遇到好的醫師治癒其病。
觀之上開2例,令人不得不信。第一位法官因堅持不轉他醫院,幸運遇到2位良醫,主見加上運氣,而有好的結果。所以遇事一定要自己先決斷,不能純聽他人之言。必須先盡人事,再聽天命。
二、「被告罪罰與否及輕重,有時亦靠運氣。」
故事一家慈以前曾因借款給友人,嗣該友人簽發之支票未兌現,而被倒債。當時票據法對支票發票人有刑罰規定,即簽發支票,經提示不獲支付,可處以刑罰。但於辯論終結前清償支票金額之一部或全部者,減輕或免除其刑。該友人經違反票據法起訴,一審法官以其已清償支票金額之全部,判決免除其刑。
家慈當時很納悶,明明票款並未清償,支票仍在家慈手上,何以會免除其刑?嗣才知悉,原來開庭時,該友人提出與本案無關支票,該法官連核對都未核對,即認已清償取回支票 才判決免除其刑。其輕忽糊塗至極,只能說該友人無比幸運。
該法官輕忽糊塗,因係檢察官提起公訴之案件,而該友人嗣有與家慈和解,遂未再追究。
故事二
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時,有一剛從司法官訓練所結業之初任法官,承辦一竊取機車之普通竊盜案件。
當時竊取1部機車,大都判刑3月或4月,可是該法官不知,亦未請教其他法官,竟然判刑1年6月,被告上訴,復遭駁回確定。只能說該被告倒楣透頂。
故事三
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貪污案件(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329號),纏訟17餘年,相關人員均已判決無罪定讞,僅剩謝明達仍在二三審間來回。
倘非遇俠女「黃法官瑞華」及本庭其他法官有擔當,直接改判無罪,還不知何時才能確定。雖說纏訟多年,但總算有好的結果。誠屬不幸中之大幸。
#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329號判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