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基】
陳世淙 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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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生基》
古時富貴人家,生前會預尋風水寶地,事先營造墳塋,作為死後葬身之所,謂之壽域。
宋代以後,漸演變成生前營造墳塋,係為扭轉乾坤,改變命運,造福添壽。遂稱為生基。
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擔任法官時,曾承辦一地理師以造生基為名,向嘉義市中小企業主詐欺取財案件。該企業主因車禍而不良於行,加上原作得風生水起生意,遇到瓶頸,連年虧損,乃經友人介紹而認識該地理師。
該地理師告知可以造生基做法術,改善其命運。並推薦南投一風水寶地,勸其購買造墳。其遂花了600萬元購地造墳,另花了30萬元做法術,共花掉630萬元造生基。詎料徒勞無功,生意非但未有起色,反而更加虧損。而原僅一腳不良於行,卻變雙足寸步難行。其乃提告,該地理師被以詐欺取財罪起訴。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。上訴第二審由余承辦。
因造生基,古即有之,屬道教術法一種。信者恆信,不信者恆不信。該地理師施做法術,收取30萬元部分,難認屬詐欺取財,此部分不成立犯罪。至購地造墳部分,地理師係僅以每坪3千元向地主購買,卻立即以不相當價格,每坪3萬元轉賣企業主,則成立詐欺取財罪。合議庭乃改判有期徒刑3年,因不得上訴第三審而確定。
造生基改運,香港頗為盛行。台灣則中部地區較多人相信。余於承辦本案後,始悉有這碼子事,殆孤陋寡聞乎?